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原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财贸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18416日就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告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FCG2018E0021

三、采购服务的说明:A分标:桂林市公交车车身广告服务1项,B分标: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广告服务1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19万元。

五、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842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uilin.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广西云龙招标集团网)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根据采购人来函,为提高采购人学校的知名度和社会影响力,扩大学校招生规模,拟采购桂林市公交车车身广告服务及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广告服务。A分标:桂林市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负责管理桂林市所有公交车辆,并将桂林市公交车辆车身、车内(不含车内电视、LED屏及报站系统)、所有公交候车站亭范围内媒体设施(不含站亭内设置的LED屏)广告媒体业务授权桂林市优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负责经营;B分标:桂林柏丽商务酒店有限公司拥有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的所有权,并将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广告业务授权桂林小方块广告有限公司全权代理。本项目AB分标采购的广告服务均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本项目已于201842日至2018410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期满,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七、协商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评标室(桂林市中山北路25号)

采购人员名单申凤英、陈亚伦、唐孙强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信息

分标号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A

桂林市优视广告传媒有限公司

桂林市七星区骖鸾路新建区四号小区厂房办公楼

壹拾叁万元整(¥130000.00

B

桂林小方块广告有限公司

桂林市七星区环城北二路52号漓江花园商住楼1021-1

陆万元整(¥60000.00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分标号

成交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服务要求

A

桂林市公交车车身广告服务

1

130000.0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投放前期准备工作,正式投放期限为完成广告投放前期准备工作之日起6个月

B

桂林市解放桥头西头LED大屏幕广告服务

1

60000.00

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完成广告投放前期准备工作,正式投放期限为完成广告投放前期准备工作之日起6个月,滚动投放频次≥120/天,播放时长≥10/次。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500元收取。各分标采购代理服务费=相应分标成交金额/本项目成交总金额×3500元(四舍五入到元)。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A分标:2395元;B分标:1105元。

九、公示(告)的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财贸管理干部中等专业学校

      地址:桂林市北门清风路105

      联系人及电话: 唐孙强 18677392398        

    2.采购代理机构: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中山北路253

      项目联系人:李冬青、何涛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

3.监督部门: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潜在供应商认为公示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受托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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