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广场雕塑工程招标公告

现就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广场雕塑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广场雕塑工程

二、项目编号:XM-2017-2019-A010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壹佰壹拾伍万元整(¥1150000.00

采购内容:广场雕塑工程1项,含大型主题雕塑设计、采购及安装,主要材料为不锈钢板、水泥、玻璃钢、石材砖、花岗岩等,具体见招标文件。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雕塑设计、制作及安装内容;

2、项目主创人员(本项目需明确主创人员)职称为工艺美术师或以上,投标人或项目主创人员具有雕塑创作业绩。

3、投标单位的主创人员必须全程参与本项目雕塑的深化设计、雕刻、铸造,安装等过程;

4、供应商有行贿犯罪的记录,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需提供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供应商企业及法定代表人有效的无行贿犯罪查询的相关证明材料)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312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0800分到1200分,1430分到173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购买招标文件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营业执照未更换成三证合一的,需提供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委托代理人20171月以来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自公告之日起检察院开具的投标单位及法定代表人无违法不良记录查询证明材料、拟投入本项目主创人员的职称证书(工艺美术师或以上)、投标人与主创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投标人或项目主创人员具有雕塑创作业绩。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原件现场核查)前往购买招标文件。

3、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A座)

4、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标书)

邮购招标文件的开户银行和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0979180,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3260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C座),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3260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C座)开标,投标人必须派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和身份证出席;委托代理人须携带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

十、网上查询地址:

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apfp.cn(中国武警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业务咨询:

1、招标人: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总队 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联系人:廖助理;联系电话:0771-222133918587859061

联系人:李助理;联系电话:0771-222133313457051313

联系人:张干事;联系电话:0771-222123318677770177

联系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江南区南站大道3号武警广西总队

2、招标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志成、梁华隆;联系电话:0771-2611898  传真:0771-2621868

联系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E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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