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沙消防大队业务用房电梯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防城港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企沙消防大队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采购项目名称:企沙消防大队业务用房电梯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FCJ20171041-F-1
三、采购内容:电梯1台,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四、本项目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贰拾伍万元整(¥250,000.00)。
五、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主要货物,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3.供应商必须具有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C级(电梯)及以上资质。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1月23日至2018年1月26日止(正常上班时间)。
2.发售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3.售价:竞争性谈判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请与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联系,联系电话:0770-2882899,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购买;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谈判保证金: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
谈判供应商应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谈判保证金以电汇、转账、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至指定账户。
九、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1月30日上午9时30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6室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十、谈判时间及地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为与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通知,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6室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参加竞标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的证件(法定代表人前来的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代理人前来的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和法人授权委托书)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公安消防支队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北部湾大道
联系人: 李洪增
联系电话:0770-2828079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海悦华府一单元12楼1203室
项目联系人:熊福玉、吴小梅
联系电话:0770-2882899 传真: 0770-2882818
十二、网上公告媒体查询: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站)。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