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县大圩镇涧沙村委大前江村、三街镇普贤村委郭家村太阳能公共照明示范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灵川县林业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19816灵川县大圩镇涧沙村委大前江村、三街镇普贤村委郭家村太阳能公共照明示范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谈判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灵川县大圩镇涧沙村委大前江村、三街镇普贤村委郭家村太阳能公共照明示范项目(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J1-09056-GXYL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太阳能路灯50套。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日期(交付使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5 天内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

三、竞争性谈判公告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88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zfcg.gxzf.gov.cn)、桂林市政府采购网(www.zfcg.glcz.cn:880)、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www.glggzy.org.cn)、云之龙集团网()上发布竞争性谈判公告。

四、谈判日期:2019816

评审地点: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9号评标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西辅楼4楼北区)

谈判小组成员名单:杨中年、黄光总、唐大勇

五、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成交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元)

江西宇之源太阳能科技有限公司

江西省新余市高新开发区光明路13661101

壹拾玖万捌仟玖佰元整(¥198900.00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项号

成交标的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服务要求

1

太阳能路灯

灯杆

6

50

3978.00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免费保修期3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太阳能光伏组件

100W

储能电池

80AH

LED灯具

40W

高配智能控制器

HQ-L105M-UA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货物类收费标准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法计算(不足人民币5000元的,按5000元支付)。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伍仟元整(¥5000.00)。

六、联系事项:

采购人:灵川县林业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灵川县灵西路9

联系人:唐大勇

联系电话:0773-6822925

采购代理机构: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12

联系人:李冬青、周义翔

联系电话:0773-28873882887399

监督部门:灵川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3-6812818

七、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873882887399,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竞争性谈判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