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美叠彩》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叠彩区委员会宣传部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19年6月4日就《大美叠彩》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美叠彩》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19-D3-03001-GXYL
三、采购货物的说明:《大美叠彩》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1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播出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天内完成拍摄制作并播出。如栏目、频道播出调整及增减提前通知采购人后双方协商。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00)。
五、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媒体及日期:本项目于2019年4月17日在http://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 zfcg.gxzf.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zfcg.glcz.cn:880(桂林市政府采购网)、http://(云之龙集团网)上发布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由于《大美叠彩》城市形象宣传片,播出平台为老故事频道《传承》栏目、CCTV-7、腾讯、新浪等网络平台,而中视创艺(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为老故事频道《传承》栏目独家拍摄制作单位,并经专业人员论证,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因此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本项目已于2019年4月17日至2019年4月24日进行单一来源采购征求意见公示,征求意见期满,潜在供应商对公示内容无异议。
七、协商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一室(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采购人员名单:龚惠民、陈儒、李俊瑜
八、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中视创艺(北京)影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
北京市通州区翠屏里204号463室 |
贰拾玖万伍仟元整 (¥295000.00) |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成交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大美叠彩》城市形象宣传片推广服务 |
1 |
项 |
295000.00 |
播出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十天内完成拍摄制作并播出。如栏目、频道播出调整及增减提前通知采购人后双方协商。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附件”中服务类标准计算(人民币不足5000元,按5000元收取)。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伍仟元整(¥5000.00)。
九、公示(告)的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十、专业人员关于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及专业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和职称详见附件。
十一、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中国共产党桂林市叠彩区委员会宣传部
地址:广西桂林市凤北路14号
联系人及电话: 李俊瑜 0773-8985138
2.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项目联系人:李贞 徐雪艳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
3.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叠彩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凤北路14号 联系电话:0773-8983695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87388、2887399,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及单一来源采购专家论证意见表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