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东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采购成交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东兰县自然资源局委托,于2019423日就河池市东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磋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河池市东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YLHCC20194002-DL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河池市东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采购共划分为三个标段,具体划分详见下表:

标段

项目名称

拆旧区实施
规模(公顷)

投资预算

(万元)

立项批准
文号

规划设计批复

     

河池市东兰县巴畴乡、长江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2.6756

2294.8

河国土资函〔2018229

河国土资函〔2018357

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7.1183

3378.41

河国土资函〔2018228

河国土资函〔2018356

河池市东兰县泗孟乡、兰木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0.0070

3852.39

河国土资函〔2018230

河国土资函〔2018354

河池市东兰县武篆镇、长乐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4.7468

3427.6

河国土资函〔2018227

河国土资函〔2018355

河池市金谷乡等五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17.4257

1514.07

河国土资函〔2018374

河国土资函[2018]463

河池市东兰县三石镇等四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4.8039

2248.00

河自然资函[2019]2

河国土资函〔20196

河池市东兰县长江镇等五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2.5052

2884.97

河自然资函[2019]1

河自然资函[2019]8

     

河池市东兰县金谷乡等3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17.5562

763.56

河国土资函〔2018372

河国土资函[2018]462

东兰县隘洞镇等六个乡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6.1912

2323.11

河国土资函〔2018373

河国土资函〔201927

     

河池市东兰县三石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23.0131

2516.0624

河国土资函〔2018375

河国土资函〔201912

河池市东兰县隘洞镇、武篆镇、三弄瑶族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39.2531

3954.6542

河自然资函[2019]4

河自然资函[2019]10

河池市东兰县巴畴乡、泗孟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0.3113

3978.0363

河自然资函[2019]3

河自然资函[2019]11

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金谷乡、长江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0.5329

4111.4353

河池市东兰县切学乡、兰木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0.6521

3839.4565

河池市东兰县长乐镇、花香乡、大同乡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41.3387

4231.4323

    合同履行日期:各标段内分项目均有可能同步开展,各节点工期如下载列,在复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复核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采购人发出《工程复核任务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响应文件承诺组建完成该项目专项服务小组报送采购人备案,并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工程复核工作,从该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阶段工程复核工作并撤离项目施工现场;现场复核工作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出具《阶段性工程复核报告》;自《复核报告》、《等级评定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送项目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期间每收到甲方发出异议函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四、公告媒体及日期: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2019412日。

五、谈判日期2019423

磋商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27号金旅大厦5A楼)

磋商小组成员名单:蒙长健卢晓峰韦晓丹

六、定标日期:2019424

七、成交信息:

第一标段: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尚农土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5-1603号房

    3.成交金额:工程复核报告下浮系数0.80%,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下浮系数0.8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金额、服务期、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

河池市东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采购(第一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

南宁尚农土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下浮系数)

工程复核报告

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0.80%

0.80%

服务期

各标段内分项目均有可能同步开展,各节点工期如下载列,在复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复核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采购人发出《工程复核任务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响应文件承诺组建完成该项目专项服务小组报送采购人备案,并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工程复核工作,从该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阶段工程复核工作并撤离项目施工现场;现场复核工作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出具《阶段性工程复核报告》;自《复核报告》、《等级评定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送项目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期间每收到甲方发出异议函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质量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编制《工程复核报告》、《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并提供工程验收相关服务工作。

第二标段:

1.成交供应商名称:南宁尚农土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柬路9号利海·亚洲国际5-1603号房

    3.成交金额:工程复核报告下浮系数0.80%,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下浮系数0.8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金额、服务期、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

河池市东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采购(第二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

南宁尚农土地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下浮系数)

工程复核报告

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0.80%

0.80%

服务期

各标段内分项目均有可能同步开展,各节点工期如下载列,在复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复核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采购人发出《工程复核任务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响应文件承诺组建完成该项目专项服务小组报送采购人备案,并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工程复核工作,从该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阶段工程复核工作并撤离项目施工现场;现场复核工作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出具《阶段性工程复核报告》;自《复核报告》、《等级评定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送项目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期间每收到甲方发出异议函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质量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编制《工程复核报告》、《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并提供工程验收相关服务工作。

第三标段:

1.成交供应商名称:广西新航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2.成交供应商地址:南宁市青秀区中缅路8号海华东盟公馆3号楼2单元1101

    3.成交金额:工程复核报告下浮系数1.00%,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下浮系数1.00%

4.主要成交标的的名称、金额、服务期、质量要求

项目名称

河池市东兰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程复核、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服务采购(第三标段)

成交供应商名称

广西新航土地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成交金额(下浮系数)

工程复核报告

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

1.00%

1.00%

服务期

各标段内分项目均有可能同步开展,各节点工期如下载列,在复核过程中如遇恶劣天气等自然因素,造成不能开展复核工作的,经甲方确认,则工期相应顺延。

采购人发出《工程复核任务通知书》之日起3个日历日内按响应文件承诺组建完成该项目专项服务小组报送采购人备案,并进入项目现场开展工程复核工作,从该项目专项服务小组进入项目现场之日起15个日历日内完成该阶段工程复核工作并撤离项目施工现场;现场复核工作结束之日起7个日历日内出具《阶段性工程复核报告》;自《复核报告》、《等级评定报告》出具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送项目所属行业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期间每收到甲方发出异议函起3个日历日内提交相应答疑(澄清)意见或修订意见稿送其审核。

质量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土地整治工程第3部分:验收技术规程》DB45/T10572014要求编制《工程复核报告》、《新增耕地质量等级评定报告》,并提供工程验收相关服务工作。

八、联系事项:

1.采购单位名称:东兰县自然资源局

地址:河池市东兰县东兰镇陵园街81

联系人:周主任

联系电话:0778- 63276491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河池市金城江区上任南路27号金旅大厦5A

联系人:玉兰                    

联系电话:0778-2289960 

九、成交结果公告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东兰县自然资源局或受托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9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