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维保项目院内议价公告
按《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招标采购管理办法(暂行)》等相关制度要求,拟对以下项目进行院内议价,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科室 |
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预算单价 (万元) |
院区 |
备注 |
信息网络管理中心 |
医院HIS系统维保 |
1 |
年 |
30 |
桃源、北院、星湖门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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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名要求
报名咨询邮箱:qyyzbb@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1.原则上只接受线上报名,请各品牌代理商或厂家见本公告后,将报名资料扫描件(PDF格式,请确保扫描后资料清晰可见,否则视为报名无效)发至邮箱qyyzbb@163.com,并在邮件标题注明挂网日期、报名公司名称、所报科室、项目名称,邮件正文中注明项目名称、报名公司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设备厂家、设备型号(请按照注册证填写);如果有多份扫描件文件的,请将文件打包为压缩包,格式要求为.zip格式。
邮件标题格式参考:挂网日期-信息类项目-公司名-报名项目名称。
邮件正文格式要求示例:
项目名称:XXXXX
报名公司名称:XXXXX
联系人:张三,12312341234
电子邮箱:123456789@xx.com
设备厂家:XXX
设备型号:XXXXX
2.报名材料首页注明挂网日期、所报科室、项目名称、产品厂家、型号、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建议留QQ邮箱)、报名公司名称。
3.报名材料须提供供应商营业执照、生产厂家授权书、厂家生产许可证、软件著作权证等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设备参数中要求提供相关证明和其他材料的,请附上相关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4.供应商未被纳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黑名单”管理。
5. 不符合以上条件或未按以上要求提供报名材料的、材料模糊不清无法分辨的,报名一律无效。
(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失信供应商实行“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 供应商在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中存在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失信行为,列入失信供应商名单管理:
1.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由议价小组现场确认为恶意围标、串标的行为;
4.向与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资格预审合格且成功报名的供应商在项目采购活动开始后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未及时通知院方;
6.已响应参加医院自行采购活动,采购活动开始后擅自撤回响应文件,影响采购活动正常开展的;
7.以不正当手段获得其他潜在供应商标书信息及需要保密的证明材料的;
8.不遵守医院自行采购活动纪律,扰乱采购活动现场秩序且不听劝阻;
9.以明显低于其他合格潜在供应商的报价且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经议价、比选小组认定为恶意竞争的;
10.有行贿情形的;
11.经医院认定的其他失信行为。
第六条 中标人被列入失信行为“黑名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处以三年内禁止参加医院所有自行采购活动。)
6.报名时间及报名邮箱
报名时间:2024年9月29日-2024年10月8日
报名咨询邮箱:qyyzbb@163.com (有问题请先邮件咨询)
7.议价时间、地址将通过邮件进行通知,不会通过电话通知,请报名公司自行留意。
三、院内现场议价文件要求:
1.议价文件一式八份,加盖公章有效。
2.报名要求中所要求提供的材料(具体材料详见报名要求)。
3.报价授权材料,加盖公司公章有效。
4.项目参数响应表。
四、项目技术参数(参数仅供参考,以科室实际需求为准)
医院HIS系统维保参数
2、服务范围
序号 |
模块名称 |
1 |
医院资源管理平台 |
2 |
入出院管理 |
3 |
住院护士工作站 |
4 |
住院医生工作站站 |
5 |
电子病历系统EMR |
6 |
护理电子病历 |
7 |
医技管理系统 |
8 |
病案室管理系统 |
9 |
药品管理系统 |
10 |
门诊挂号收费系统 |
11 |
门诊候诊管理 |
12 |
排队叫号系统 |
13 |
门诊医生工作站 |
14 |
血透室管理系统 |
15 |
临床路径管理系统 |
16 |
门诊输液管理系统 |
17 |
财务管理系统 |
18 |
应急系统 |
19 |
门诊电子病历 |
20 |
药房系统 |
21 |
药库系统 |
22 |
住院收费系统 |
3、服务内容
按照医院要求,提供软件运维服务系保证创业医院信息系统软件V4.0软件(具体软件服务范围章节)正常运行的服务项目,其包括:
(1)软件(模块)在运行中的故障带来的排错工作,解决系统运行故障(除计算机病毒、硬件终端故障等情况),协助甲方查明各系统不能运行的原因并解决问题(硬件终端问题除外)。
(2)软件(模块)与系统软件及数据库系统适配带来的调整工作。
(3)软件(模块)程序因操作失误造成的数据混乱。
(4)软件(模块)统计报表的数据核对,针对报表数据与实际不符或与其他报表不对应的情况,协助进行查对或讲解说明。
(5)提供HIS功能操作使用指导,协助院方处理日常运维问题及指导用户操作,因操作员对产品操作错误导致故障时,提供产品操作故障处理服务,能针对比较复杂和特殊应用提供用户操作指导服务。
(6)基于医院业务需求,提供对医院HIS系统的需求调研、系统功能升级与改造、功能测试等技术服务。
(7)提供HIS系统应用相关咨询、信息化相关知识咨询服务,以及信息化建设咨询服务,能为医院提供信息化建设的现状评估、实施规划、支撑硬软件平台选型、IT制度规范等咨询服务。
(8)系统巡检服务:组织技术团队,定期对系统进行巡检。
(9)重大节假日保障服务:在特殊时段包括重大社会活动、重大节假日等院方认定的特殊时段,提供充足的技术人员保障服务。
(10)对医院的数据进行访问或做必要的修改时,应保证现有数据及数据库、应用系统的信息安全与运行稳定。
(11)对医院的数据采取保密措施,未经院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提供医院数据信息。
(12)定期对医院HIS系统进行风险评估,制定并实施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13)应提供定期的服务报告,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内容、故障处理情况、系统运行状况等,以便于医院了解系统运行情况并进行决策。
(14)协助配合涉及到医院HIS系统的医院国考、等级医院评审、电子病历评级、互联互通评级、智慧服务评级、等保测评等评级工作的应用保障及技术支持服务,确保相关应用服务功能正常稳定运行。
(1)派驻至少一名工程师到信息中心现场驻点进行维保工作,人员需有三年以上开发和运维经验,且必须通过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的相关面试考核。
(2)现场派驻的维保工程师需依照医院的考勤和工作时间规定,准时上下班,并保持维保服务质量。如有请假,乙方应安排另一位工程师进行驻场保障。
(3)如出现重大问题,驻场人员无法处理。乙方需安排有足够能力的技术团队立刻响应,原则上2小时内到达现场,在问题不变更情况下,到达现场后24小时内解决问题(紧急情况应1小时内到达现场,在12小时内解决)。
4.2技术支持服务
乙方应组建一支具备充分技术研发服务能力的专业团队,严格遵循医院信息化管理的各项标准与要求,为医院HIS系统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服务。该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针对医院HIS系统的需求调研、根据业务需求进行系统改造与升级、及时排查并处理系统故障、提供专业的应用咨询服务、持续优化系统性能以及进行功能测试等,以确保医院HIS系统的稳定运行与高效运作。
4.3电话咨询及邮件服务
提供7天*24小时远程协助,电话咨询,电子邮件服务;
对于电话咨询无法解决的问题,乙方维保人员经用户授权可通过远程登录到用户网络系统进行故障诊断和故障排除。
(1)提供7天*24小时资深技术人员在线咨询服务;
(2)当远程服务不能解决软件问题时,将在3小时内做出明确响应,经甲方确认后,由乙方协调现场驻场人员或他人员;
(3)远程服务应提供详细的操作日志记录,以便于问题追踪和后续审计。
为了避免出现重大故障,在不干扰业务运行的前提下,乙方按照每半年一次的频率对系统进行常规巡检,对应用系统各子系统和模块进行经常性的性能和效能分析,对故障征兆进行提前预防,保证系统在最优化的状态下稳定运行。并提供好相应的巡检报告与问题的处理结果。
为保证医院业务的整体连续性,每年至少进行两次故障演练,模拟系统出现系统故障、数据库故障、连接性故障等各种意外情况造成系统停摆,以此来保证应急保障流程和手段的可用性,提高系统在管理和制度层面上的可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