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告宣传印刷定点供应商采购招标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单位委托,就广告宣传印刷定点供应商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广告宣传印刷定点供应商采购
采购编号:YLGGG20184011-GG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广告宣传印刷定点供应商采购1项,服务期为3年。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质: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在贵港市城区设有销售及售后服务机构的供应商。
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或负责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发售及其他要求:
时间:2018年11月9日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年11月16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地点: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250元,本项目不提供电子版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资料: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有效的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年11月30日上午9时00分在广西贵港市港北区荷城路 1132 号华泰官邸1栋6楼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七、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招标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甘建程、石宗艳
咨询电话:0775-4565100 FAX: 0775-4565816
八、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烟草行业招投标信息平台(www.tobaccobid.com)、云之龙集团网()。
九、投诉质疑: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采购办公室电话:0775—2938716
广西壮族自治区烟草公司贵港市公司“三项工作”管委会监督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75-2929763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