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队营房室内配套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对二大队营房室内配套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二大队营房室内配套项目

二、项目编号: YLBHG20181018-S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A分标采购预算:1751720.00元,B分标采购预算:899200.00元,C分标采购预算:511677.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生产或经营本次招标采购内容,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81012,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800分到1200分,下午300分到6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不代办邮寄。

2.发售地点: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60779财富中心151505号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300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或者由委托代理人携带代理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前往购买。

七、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A分标:叁万伍仟元整、B分标:壹万柒仟元整、C分标:壹万元整,以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北海分公司,账号:8113001013400074639,开户行:中信银行南宁东葛支行)。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81022日上午90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60779财富中心151505号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81022日上午900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60779财富中心151505号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厅标。

十、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小琼;联系电话:0779-3227361    传真:0779-3227820

联系地址:广西北海市北部湾中路60779财富中心151505

2、采购单位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

联系人:覃警官;联系电话:0779-3906188  

3、监督部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广西壮族自治区边防总队海警第一支队纪检保卫科

联系电话:0779-3901234

附件:采购需求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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