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系校企协同育人“金英订单班”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经财政部门批准的政府采购计划(编号:201711240039)批准,现就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金融系校企协同育人“金英订单班”服务采用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金融系校企协同育人“金英订单班”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GXZC2017-C3-13769-GXYL
项目预算:60万元
二、采购内容
项号 |
项目名称 |
数量 |
项目简要概况 |
1 |
订单班人才培养模式与课程教学改革 |
1项 |
成交方与采购方通过校企共建“金英订单班”,开展校企联合招生、联合培养的长效机制,实现校企一体化育人,进而提高人才培养人质量,增强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本采购项目具体完成以下任务: 一、订单班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 1.选择适宜高职金融专业主要就业方向的金融行业不同岗位进行企业调研,完成《技术技能型金融人才需求调研报告》,在全国范围内对东、中、西部金融企业调研的岗位不少于8个,调研的每一岗位的企业的数量要求在10家以上。 2.基于上述金融企业及相关岗位的调研,完成《职业岗位能力分析》。 ▲3.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完成3届订单班的专业(方向)人才培养方案的编制。 4.聘请行业企业专家参与完成基于上述调研且就业需求较大的5个以上岗位的核心课程设课程标准的编制。 …… |
2 |
校企共建师资队伍 |
1项 |
采购方与成交方形成共建团队,在项目第一阶段建设“双师型”师资团队,具体内容如下: ▲1.培训采购方金融专业带头人10人次。 ▲2.培训采购方金融专业骨干教师15人次。每年安排至少10人次1个月以上的企业实践。 ▲3.培训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发生的培训费用由成交方负责,差旅费用由采购方负责; 4.成交方需协作建设兼职师资队伍,推荐人员并签订协议,要求如下: …… |
3 |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运行机制建设 |
1项 |
一、采购方与成交方形成共建团队,针对订单班,企业参与到课程体系建设、专业课程教学、实训指导、顶岗实习管理、大赛指导等环节,并完成以下任务: 1.共同制定《金融类专业实训大纲》; 2.共同编写协同育人基地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3.共同制定专业学生第五学期项目实训方案; ▲4.共同研发金融专业实训课程不少于3门,共同编写实训教材; …… |
4 |
社会服务能力建设 |
1项 |
1.成交方吸纳采购方骨干教师参与企业课题研发,积极发挥教师的优势,为社会提供服务。 2.成交方积极为老师提供社会服务平台。 |
三、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有本次金融服务专业或人力资源管理服务的资格能力,具备法人资格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供应商。
3.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竞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两个法人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四、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文件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17年 12 月 15 日,上午:8:00至12:00,下午:2:30至5:30,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发售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
3.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邮购文件的,必须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购买文件联系电话:0771-2616613;传真:0771-2626828
账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4.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文件的,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邮购文件的,需于发售截止时间前将以上材料(除授权书原件外,其余均为复印件加盖公章)寄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邮寄时还需注明拟投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邮寄采购文件的详细地址等信息】。
五、磋商保证金:
1.磋商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不得少于规定金额提交,否则竞标无效。
2.磋商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于2017年 12 月 19 日上午9时前到达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南宁市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0979180,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否则视为无效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磋商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 12 月 19 日上午9时正,逾期不受理。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
七、磋商时间及地点:
1.磋商开始时间:2017年 12 月 19 日上午9时后。
2.磋商地点: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E座),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必须持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资格证书和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磋商。
八、本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4.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九、业务咨询:
1.广西金融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王清星;联系电话:0771-3240031。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大学东路91号/邮编:530000
2.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柠、黄思兰;联系电话:0771-2618118、2611889、2611898 传真:0771-2621868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邮编:530012
十、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联系电话:0771-5331544。
地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桃源路69号/邮编:530012
十一、网上公告媒体查询:
www.ccgp.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广西云龙招标网)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云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17年 12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