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儿童康复中心综合楼窗帘及玻璃膜采购询价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 南宁儿童康复中心 委托,现就南宁儿童康复中心综合楼窗帘及玻璃膜项目进行询价采购,现将采购信息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南宁儿童康复中心综合楼窗帘及玻璃膜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GXYLX20201007-N-1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
采购货物 |
数量 |
简要服务描述 |
分项采购预算(元) |
1 |
双面麻环保遮光布窗帘 |
2288.6米 |
▲1.材料用量: 布面积为单位,成品门幅2.8m,宽度无限长。窗帘加工比例按1:1.8倍;超高度部分窗帘必须全部免费竖拼,拼色布料为居中,超过高度2.8米以上需要拼接高度。主布跟随尺寸的长度变化而变化,拼色米色布固定两边,每一边为0.75米。 ▲2.布料要求: (1)双面麻全遮光环保遮光布,亚麻含量50%,棉纱含20%,低弹丝含20%,化纤含10%。成品克重1100克,遮光率达到95%。成交人在成交后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提供以上质量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原件,检测报告必须符合此项技术参数要求。……具体见第二章。 |
274592.00 |
2 |
玻璃膜(加厚磨砂膜) |
167.2平 米 |
1.规格(宽×高):180cm×200cm; 2.厚度:0.3mm 3.材质:透光不透明,PVC材质纯磨白雾砂 |
10868.00 |
合计 |
285460.00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合法资格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查询、重点关注名单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询价。
四、询价通知书(即“采购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 9 月 18 日18时00分。
2.获取方式:通过“云之龙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发售。(获取方式:关注微信公众号“云之龙集团”,在云之龙集团公众号页面选择[疫情服务]→[购买标书],登记公司相关信息并经核实后,通过线上支付费用,即可下载采购文件。详细操作见公众号“购买标书”首页内“在线购买标书操作指引”)
3.售价:询价通知书每本售价300元,售后不退。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供应商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说明:
请各供应商通过“云之龙集团”微信公众号平台进行购买,一旦因网络或平台维护等原因造成无法通过微信购买标书的,可采用以下方式邮购:
每本另加邮费50元【邮购采购文件的,必须于采购文件的获取时间截止前将采购文件价款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户,并编辑一份电子邮件发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可拨打0771-2616613获取邮箱),邮件内容含需获取采购文件的项目名称及编号、投标单位名称、收件人姓名、收件人联系方式及收件地址。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供有效收件人联系方式的,不予办理邮寄手续;因此造成供应商无法按时获取采购文件的,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采购文件价款及邮费交纳银行账户:
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623660979180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
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
五、报价保证金:
1.报价保证金(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不得少于规定金额提交,否则响应无效。
2.报价保证金以电汇、转帐、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并于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银行广西南宁民主支行(网银支付可选中国银行南宁市邕州支行),银行账号:623661021638,开户行行号:104611010017】,否则视为无效报价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报价保证金。
六、询价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截标地点、开标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9月 21 日上午9时00分。
(二)响应文件递交方式:
1.现场递交:
响应文件现场递交接收时间:2020年9 月21 日上午8时00分至9时00分,逾期不受理
响应文件必须以密封形式于2020年9月21日上午9时00分前递交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9楼C座),逾期不受理。
2.邮寄快递方式递交:
(1)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签收邮寄包裹的时间即为响应文件的送达时间,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无效。逾期送达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应充分预留响应文件邮寄、送达所需要的时间。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邮寄包裹能及时送达,应选择邮寄运送时间有保障的快递公司寄送响应文件。
(3)供应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装订密封好响应文件后,应使用不透明、防水的邮寄袋或箱子再次包裹已密封的响应文件,并在邮寄袋或箱子上粘牢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有效的电子邮箱、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的纸质表格。
(4)响应文件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1楼A座(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收件人:苏丽彬,联系电话:15240706297。
七、业务咨询:
1.采购人:南宁儿童康复中心
联系人:莫艳桃;联系电话:0771-2237541
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新阳路3-1号
2.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陈柠、李鸿海
联系电话:0771-2618199、2618118 、2611898;传真:0771-2808596
联系地址:南宁市新民路34-18号中明大厦12楼E座
八、网上查询地址:
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网)
采购代理机构: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