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机动车遥感监测项目(二期)设备采购招标文件更正公告(一)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G1-990121-YZLZ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GLZC2020-G1-00349-001、GLZC2020-G1-00349-00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桂林市机动车遥感监测项目(二期)设备采购
首次公告日期:2020年8月20日
更正事项:招标文件
更正内容:
现对招标文件第三章“项目采购需求”中相关内容作如下更正:
(一)本项目A、B分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计量部门出具的盖有CMA和CNAS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的相关内容相应更正为:“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盖有CMA或CNAS章的检测报告复印件”。
(二)本项目A、B分标“项目采购需求”中涉及“有资质的计量部门”的相关内容相应更正为:“有资质的机构”。
(三)取消本项目A、B分标“项目采购需求”中要求的以下相关内容:
1.所投产品生产厂家具有超速抓拍同步控制软件和智能闪光灯抓拍软件的独立知识产权【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本项要求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相应软件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投标人具有黑烟车智能监控识别系统、黑烟车专项治理系统、黑烟车智能视频遥感监控系统的独立知识产权【投标人于投标文件中提供所投产品符合本项要求的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可以是相应系统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四)A分标:第67项 “系统集成及验收检测”“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增加以下第三条内容:
“三、本项‘系统集成及验收检测’要求是指包含本分标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五)B分标:第12项 “系统集成及验收检测”“项目要求及技术需求”中增加以下第三条内容:
“三、本项‘系统集成及验收检测’要求是指包含本分标采购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三、其他补充事宜:
招标文件中涉及以上更正内容的,作相应更正,其他内容不变。
更正事项理由:采购人来函。
名 称: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人民路与万福路交叉口鼎晟大厦附楼
联系方式:0773-3830076
名 称: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联系方式:0773-2887388、2887399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艳梅、徐雪艳、万紫琳
电 话:0773-2887388 2887399 传真:0773-2889218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