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大巴及纪委办案用相关车辆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单一来源结果公告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受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规定,于2020年5月14日就新能源大巴及纪委办案用相关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现就本次协商的成交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新能源大巴及纪委办案用相关车辆租赁服务单一来源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LZC2020-D3-00204-GXYL
三、采购货物的说明:新能源大巴及纪委办案用相关车辆租赁服务1项。简要技术要求:详见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租赁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年,每年用车天数≥300天。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为积极响应国家节能环保及新能源发展政策,满足采购人及采购人服务的纪检监察机关对公务用车的特殊使用需求,现急需在桂林市城区内租赁1辆座位数10座(9+1座)的新能源商务大巴车、2辆7座商务车及1辆轿车,租赁期限为3年,每年天数不少于300天,采购预算金额为人民币140万元整。鉴于使用区域及行业特点,经对桂林市场调查发现,目前桂林市只有一家租赁公司(即桂林市迎宾车辆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满足本项目需求,本项目具有特殊性及唯一性,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之规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协商地点: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评标一室(广西桂林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采购人员名单:朱远武、王万芳、陈俊燊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成交信息:
成交供应商名称 |
成交供应商地址 |
成交金额(元) |
桂林市迎宾车辆租赁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
桂林市秀峰区榕湖南路6号-6 |
壹佰肆拾万元整(¥1400000.00) |
成交标的基本信息:
成交标的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服务要求 |
新能源大巴及纪委办案用相关车辆租赁服务 |
1 |
项 |
1400000.00 |
租赁期限:自合同约定之日起3年,每年用车天数≥300天。 |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规定服务类标准累进计取下浮20%。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壹万肆仟伍佰陆拾元整(¥14560.00)
八、公示(告)的期限:自成交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九、联系事项:
1.采购人名称: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区西城中路69号创业大厦3楼
联系人及电话: 陈俊燊 0773-2848625
2.采购代理机构: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桂林临桂区西城北路2号耀辉•美好家园2幢12层
项目联系人:李贞 徐雪艳 联系电话: 0773-2887388、2887399
3. 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构:桂林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址:广西桂林市临桂新区桂平西路金融大厦
联系电话:0773-2862142
供应商认为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电话0773-2887388、2887399,逾期将不再受理。
附件: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云之龙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0年5月15日